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山东潍坊昌乐县公安局紧紧围绕上级的部署要求,把开展好宣传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举措,放在重要位置来抓。一是发布联合公告。联合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发布了《关于在全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关于深挖黑恶势力严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通告》,将重点打击的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向社会通告,敦促涉黑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共发放各类通告30余万份,实现了城区、社区、农村、厂矿企业、学校医院等各类场所的全覆盖。
二是充分利用媒体。整合外部、内部媒体,通过广播、报纸、新闻等媒体和“昌乐公安”、“宝都刑警”等微信公众号,定期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并向社会发布举报电话、邮箱,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线索举报。先后播发各类扫黑除恶宣传栏目32期,发布宣传资料67篇,公众号信息129条等。
三是开辟固定宣传阵地。投资50万元在昌乐县法治广场建成了档次高、吸引人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示范广场。发动全县金融、传媒、广告等行业,在其网点、门店LED屏24小时宣传扫黑除恶知识。在城区部门、场所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固定宣传。组织在超市、火车站、汽车站、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全县各村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粉刷墙壁、喇叭广播等开展宣传。通过以上措施,在全县形成了大张旗鼓地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专项斗争以来,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该局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个,恶势力犯罪团伙9个,抓获涉黑恶犯罪嫌疑人307名,破获涉黑恶刑事案件数501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1亿余元。